学起地理,念到“埃塞俄比亚”时,我的脑海突然从空白里浮现了一轮金黄的落日,发射出温馨的暖光,它只是悬在偏下的天空上,底下俯瞰的是无边无际的大漠。那是和蔼温柔的大漠,它不会无缘无故乱发脾气吞噬人之性命,它只是静静地呆在少无人烟的角落,与落日为伴。它与落日融为一体,在日光的注视下愈发温柔,像极了热恋初期女子害羞的小心情。有人赤脚去感受它,它给人以温暖,报之以温柔。
我喜欢这样简单温柔的场景。爱极了一个人置身于此物我两忘的境界。在哪里,不必去思考生活中的得与失,不必去计算与谁感情的交易值不值得,不必去想喜欢的人是否喜欢我、不喜欢我喜欢的人喜欢我不喜欢的人这类杂七乱八的东西。生活象一坛酒,就像可以使我们陶醉,爱上这如梦如幻的世界;可这坛酒若是太烈,把自己烧的头痛不说,反而愁上更添一层新愁。
突然很喜欢三毛,那个个性独特、背影决绝走近大漠的姑娘。她活得没有拘束,没有规矩,当真按最单纯的生命而活。那种骨子里的野性与不羁,是多少人想释放却不敢释放的。哪怕孤身一人,哪怕带着寂寞出发,也要让这一径长途开满寂寞之花。
梦中的那天,我站在茫茫大漠之中,穿着浅蓝色的楼兰古裙,衣袂随风舞蹈。我微笑地接受风儿拂过脸颊的温柔,亦与大漠、落日融为一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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